这个比抗检严重多了!抗检是违规,最多被禁赛,退出国际组织!公开他人隐私是违法,触犯法律,由此而带给当事人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孙杨得付法律责任!不过孙杨幸亏在中国,中国人普遍对隐私权不太强调,在西方孙杨就惨了,很惨!尿检官是中国人,也知道国内情况,告孙杨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但由此带来的对个人影响,比如受到孙杨粉丝网暴,这不是一个没权没势的建筑工人承受得了的,所以尿检官几乎不会告孙杨!当然,如果形势恶化,被粉丝攻击到无法工作生活,也是有可能告的!
法律底线不容触犯,适可而止吧!
幼稚!可笑!无知!讽刺!
被公布的三位男的工地工人被临时叫过来看着你尿检,两个护士,监督检测人员检测过程,况且还是支持孙杨的😤
孙杨微博视频中,这个黝黑的大哥和旁边的护士,签字前再三向孙杨方询问。
“你们会保护我们的隐私的吧?”
“这不会对我的工作有什么影响吧?”
孙杨方再三肯定。
“这个你放心,绝对不会泄露的。有事情也绝对不会找你们的,和你们没关系。”
然而孙杨转头,就把那黝黑大哥的姓名、出生年月,甚至身份证号都发在了微博上!
武先生(建筑工人)在写给仲裁法庭的情况说明中,多次强调自己不是检查官,对当天发生的事情不知情,整个证词都是对孙杨有利的。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人肉搜索已经是犯法,私自公布他人身份证号信息也属违规。
孙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听证会宣判对孙杨进行禁赛八年处罚后,舆论风暴更是达到了顶点!国人从刚开始的坚信不疑,到后来的将信将疑,再到如今的充满疑虑,各种风评导向也逐渐呈现对孙杨不利的趋势。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禁赛八年的处罚后,孙杨直接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晒出了一系列证据,其中包括了药检现场视频,两个血液采集瓶,主检测官的手写承诺书,还有尿检监督人员的手写说明。
然而孙杨在社交媒体公开晒出药检官个人承诺书的举动却构成了涉嫌违法的事实,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孙杨在公布“证据”时,并没有将药检官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打码处理,而是直接公布在了社交平台上。这个做到涉嫌违法,哪怕是最后孙杨匆匆删除了这些“证据”,但已经有大量网友进行了转发,所以对当事人所造成的影响已经构成。如果药检官较真,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对孙杨提***讼。
那么如果药检官祈求孙杨会有怎么的后果呢?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孙杨应该对药检官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为孙杨的做法已经让药检官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当然如果进一步追究责任,药检官还可以让孙杨对自己的精神损失上进行经济赔偿。不管如何,只要药检官提***讼维护自己的名誉,孙杨绝对会因此遭受一定损失。
作为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对社会有着或积极或反面的影响。现在国家对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这一块抓的尤其严格,孙杨上传的“证据”也许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却对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都构成了侵犯,这种做法是法律绝不允许的事情。这也是为何孙杨会主动在社交媒体上删除这些信息的原因之一。最后我觉得不管孙杨事件的结果如何,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做事不要太过冲动,遇事不冷静往往会犯下很多错误,而有些错误有可能永远挽回不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文/锦鲤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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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被体育国际仲裁法庭判决禁赛八年之后,孙杨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并将当时和药检官签署的说明文件公布于众,其中就含有药检官身份证号的个人信息。无论是孙杨是否被冤枉,孙杨公布人家的个人隐私都已经构成违法行为,虽然孙杨之后将其删除,不过在孙杨发布期间,还是有4.5万余人转发,6万余人评论。可以说孙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孙杨公布药检官个人信息参考规定如下;
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十款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孙杨公布药检官个人信息的后果;
如果药检官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那么孙杨几乎没有反驳的余地,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孙杨应该对药检官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甚至药检官还可以***孙杨进行精神损失赔偿。孙杨作为公共人物,其一言一行就应该深思熟虑,即使对药检官的证词不满,孙杨也应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权益,而并非公开人家的个人信息,来博取网民的支持,一切都需要用证据说话。
关于孙杨事件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判断,在真相没有大白于天下之前,我觉得我们都没有必要评价谁对谁错。但是药检官秉公办事我觉得没有问题,如果孙杨真的做出不符合药检流程的事,就应该受到处罚。药检官虽然是中国人,但是药检官更是反***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我国打击***的力度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严格。至于说药检官另外两人不具备资质问题,我觉得孙杨可以投诉,但是不可以以资质问题不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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