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罗斯的技术特点——能用速度和力量开道后直取篮筐,拥有不可思议的身体控制并完成进攻的能力。视野开阔,快攻意识上佳。
德里克·罗斯,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芝加哥公牛队,有“风城玫瑰”,“芝加哥玫瑰”等别称。速度惊人,运动性十足,控卫位置的天赋出众。
高中时罗斯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入选全美第一最佳阵容。毕业后进入孟菲斯大学。2008年NBA选秀,德里克·罗斯以“状元秀”的身份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2008-09赛季,获得NBA年度最佳新秀,也是第一个获得技巧挑战赛冠军的新秀。当选2009年NBA最佳新秀阵容第一阵容。2010-11赛季,当选NBA最佳阵容第一阵,23岁的罗斯获得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成为历史上获得最有价值球员奖项最年轻的球员。2012年2月3日入选2012年NBA全明星首发阵容。
中文名:德里克·马特尔·罗斯
外文名:Derrick Martell Rose
别 名:玫瑰
国 籍:美国
芝加哥公牛队的主场是芝加哥联合中心球馆。这个球馆承载着乔丹第二个三连冠的辉煌时刻,在1997-98赛季,公牛在开局表现一般的情况下仍豪取62胜,其中有一场主场大胜洛杉矶湖人的比赛中,甚至出现了科比和乔丹对飙的名场面。那一年,同为62胜的公牛和爵士会师总决赛,只是犹他爵士队在常规赛双杀公牛才取得了主场优势而已。然而总决赛上的公牛依旧像前两个赛季那样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凭借第三场狂胜42分所建立起来的心理优势,公牛就此开始压着爵士打,尤其是第六场比赛乔丹最后时刻的绝杀最为经典,公牛不仅拒绝了和爵士抢七,更是完成了仅次于绿军的八年六冠的壮举。
并不算很强,87年公牛只有40胜,排东部第八!87年乔丹是场均37.1分5.2篮板4.6助攻2.9抢断1.5盖帽,命中率48.2%!乔丹得分最巅峰的赛季,是86─87赛季,也就是乔丹生涯的第三年,场均得分达到恐怖的37.1分,NBA最近56年来的最高值。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几乎不怎么投三分,乔丹的得分,都是突破+中投拿下的,得分含金量要比上赛季的哈登高不少。
公牛队的第一个所有人理查德•克莱因选择了公牛作为他所拥有的球队的名字。公牛队1966年进入NBA,是联盟的第10支球队。
为什么克莱因要选择公牛呢?这在芝加哥公牛队的百科全书上有记载:
公牛队的名字表现了力量和实力。而且,这个名字与芝加哥的肉类加工业和斗牛场息息相关。而且,公牛队的名字与芝加哥的其他职业球队的名字全都具有一个特点,即球队的主名在英语中全是一个音节,如熊队(BEARS)、白袜队(WHITE SOX)、小熊队(CUBS)和黑鹰队(BLACK HAWKS )。
克莱因当时说:“我们是世界肉食之都。起初,我考虑使用斗牛士。可是斗牛士这个词汇至少三个音节。为此,我坐在房间里,与我的老婆和孩子讨论这些名字。这是,我的小儿子马克说:‘爹爹,那里有一大帮公牛!’我说:‘就用公牛了!’于是,我们告诉他们我们队要使用公牛这个名字。”